養老防兒--從信託與保險談起
上集: 信託跟保險的差異,如何使用信託跟保險達到養老防兒
Q1:首先請教碧純會計師,「信託」好像在台灣越來越普遍被談論,可否幫忙介紹一下「信託」的概念還有它的架構呢?
A1: 好的,簡單跟大家說明一下,「信託」顧名思義就是「信任跟託付」,信託的架構或說它的主體有分為委託人,受託人,跟受益人,有時還會需要用的信託監察人。當委託人跟受益人是同一個人的時候,就稱為自益信託,如果是不同人時,就稱為他益信託。透過委託人把財產「移轉」到信任的受託人名下,請受託人管理依照委託人的意願來管理這份財產,這就稱為「信託」。
Q2:聽到這邊,感覺跟保險有很相同的架構。可否請壽險職人玉津姐幫忙也簡介一下「保險」的架構讓觀眾朋友剛好做個比對呢?
A2:是的,我這邊也簡單跟大家說明一下壽險的架構,壽險的主體有分為要保人,被保人,跟受益人,如果是生死合險,可以分為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及死亡保險金受益人,跟剛剛碧純會計師談到的「信託」架構有些雷同,要保人把保費”存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代為保管,並依據保險契約的內容支付保險金。
Q1:請教兩位專家針對「信託」跟「保險」的差別在那裏,因為真的頗有相似之處,
在這邊要先請教碧純會計師,現在是不是很多人用信託來做財產規劃?
A1: 目許多中生代以上的人(大概是4年級到6年級生)開始思考並規劃「養老防兒」,所以他們在跟我討論未來財產分配的架構時,就很多人會使用到信託,根據信託公會的統計,到目前為止,台灣「安養信託」財產金額已經超過400億元,可見「信託」是台灣人越來越能接受的財產管理方式。這邊補充一下,目前普遍銀行業者把「安養信託」定義在針對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的族群財產規劃。剛好符合我們今天的主題,「養老防兒」的功能。
Q2:哇,「安養信託」財產金額已經超過400億元,比我想像中的還要熱門,在我自己比較會想到使用「保險」的方式保障自己的財產安全,這方面我們來請教玉津姐,您大約有多少比例的客戶在規劃保險的時候,他們的目的,是在於「養老防兒」的呢…
A2:
Q5:好的,那我們問題問到這邊已經吊足了觀眾朋友的味口了,那到底該怎麼使用「信託」跟「保險」的方式,以達到我們未來的養老的需求,保障自己的財產能夠按照我們自己的意志來使用呢?這個問題我們先請碧純會計師來回答。
A3: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第一個例子是老人家(簡稱老陳)手邊有養老金,但現在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擔心自己將來若無法自理生活或失智,養老的錢會被子女挪用。第二個例子是台灣人很常會想到的就是爺爺(簡稱林爺爺)想把財產給孫子,但孫子的年紀太小給了孫子等於把財產權利留給他的爸爸媽媽,也怕孫子太小拿到錢會揮霍掉,這些情況都很適合用「信託」來規劃。
首先第一個例子,我們會協助老陳尋找合適的受託人來將部份或大部份的養老金轉移至受託人身上,依照他需要的方式來支付自己每個月所需用的花費,這個例子是給自己用的,沒有贈與稅的考量。這邊我要強調一下,法人跟自然人都可以當受託人,但是因為自然人有生命年限的問題,建議尋求例如銀行接受我們的委託。舉例,假設老陳身上有2000萬的養老金,可以找XX銀行信託部來做信託,約定受益人是自己,將例如1800萬「移轉」到銀行這邊,由銀行每個月撥款30,000元給老陳(或者支付安養費),等老陳過世後,剩下的信託財產再做為他的遺產分配給子女,可以達到生前保障自己在安養所花費的錢,沒有使用完的財產留下給小孩的錢。
第二個例子,這是個隔代財富移轉需求的案子。請林爺爺當委託人,孫子當受益人。
做法可以是林爺爺一次將一大筆財產例如2000萬移轉到銀行給孫子,直接繳151.2萬贈與稅,信託財產或者可以由林爺爺每年將244萬轉入信託專戶達到節省贈與稅的效果。並約定孫子成年以後每個月支付3萬元給孫子,等孫子滿35歲或成年後可以全數領回剩下的。
Q4: 聽起來信託真的還蠻好用的,但是以第一個老陳案例來說,如果老陳住院病況忽上忽下,已無法自行要求銀行協助支付增加的醫療費用,該如何處理?
A6:可以利用信託監察人的機制來處理。例如在信託契約上載明每個月固定支付安養中心多少費用,但若老陳有其他醫療費用,就依照信託監察人的指示,給付多出來的醫療費或生活費。同樣的,第二個案例最好也是指定信託監察人來做監督,以達到當初設立信託的目的。通常可以指定信任的人或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會計師、或者社福機構來擔任信託監察人。
Q7: 聽完之後,我覺得信託真的可以達到養老防兒的效果了,但保險的機制似乎也提供了類似的功能不是嗎? 我們來聽聽玉津壽險職人的說法:
A7: 真的, 剛剛在聽碧純會計師說的過程,我自己就檢視了我的客戶所買的保險的確也真的有類似的功能。
以第一個例子來說,老陳可以透過購買儲蓄險,以自己為要保人,被保險人跟生存保險金受益人,把養老金存在保險公司,透過保險公司定型化契約,在生存期間領回保險金,享受保障的同時,可以避免存款被子女挪用。
第二個例子更是有許多的客戶喜歡使用,就是所謂的三代保單(牽涉到稅賦的問題),可以讓孫子的當要保人,林爺爺每年贈與244萬讓孫子支付保費,由林爺爺(或孫子)當被保險人,孫子當受益人,達到林爺爺的財產移轉到孫子名下,並且錢放在保險公司不會被任意支用的效果。
Q8.聽完了兩位專家的說法,真的覺得雖然信託跟保險的機制雖然有所差別,但真的可以透過這兩種方式保障我們年老時安養天年的需求。今天很高興請到兩位專家來提供信託跟保險功用的建議,不知道兩位還沒有要補充的呢…這部份我們先請教碧純會計師:
A8-1.如果是年紀太大才開始要做這方面的規劃,有可能不能投保或是投保後短期就身故,且保險是定型化契約,領保險金的方式無法透過信託監察人的機制有所彈性調整,無法防止財產被一筆領走的問題,這部份的部話可以單純信託,或保險金信託來解決,這個我們日後可以再跟觀眾朋友說明。
Q1:首先請教碧純會計師,做一個養老信託(或者說是安養信託)有沒有門檻的限制,需要負擔的費用很高嗎?
A1:其實關於門檻部份倒是不用擔心,因為安養信託已經是目前的一個趨勢,自從104年政府大力推動以來已經有很多銀行信託部都在做這塊,有些銀行甚至接受30萬就可以受委託成立一個信託單位,所以我們開玩笑說,用30萬元就可以對外宣稱我把財產信託給銀行了製造富豪感。至於費用的話,這種金錢信託必須負擔的費用包括信託設立費(從幾千元到千分之2或千分之8不等,要看信託契約的複雜程度),信託維護費(信託財產的千分之2至千分之8不等,若金額大契約又是簡式定型化契約,可以談到較低的費用),最後是修改信託契約費用(大約在幾千元,看銀行的規定),所以說成立一個信託不需要太高昂的費用,會讓人比較猶豫的是日後每年的管理費。但這方面因為可以把多餘暫時不會用到的錢做定存,用定存的利息支付其管理費,例如每年管理費百分之0.2,每年定存利息百分之1,這樣的話,每年還可以享受百分之0.8的孳息,不會侵害到本金。當然,如果委託人如果想享受高一個的報酬,還可以指定暫時不會用到的錢讓銀行去投資基金之類的,不過這部份委託人要承擔風險。
Q2:我買了那麼多保單,好像沒有繳過管理費這件事,而且承續上一集的內容(觀眾朋友如果忘了內容以回去再收看或者還沒有收看的也推薦回去收看喔)保險的確有很多時候可以做到信託想做的功能,這部份我想聽聽玉津姐的說法。
A2:的確,購買保險是不需要每年繳管理費的,不僅如此,剛剛碧純會計師提到的孳息功能,保單本身也都會有,而且隨著要保人的選擇,如果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同樣也可以享受到可能的投資利潤。最重要的是保險本身有風險保障的原理,如果是儲蓄型保單,基本上都還會搭配被保險人的壽險保障,舉個例子,以一個6年期保單,保額是100萬元為例,但如果保費只繳了二期,第三年被保人發生理賠事故,那麼保額100萬可以領到,不像信託要如實將100萬元都存在銀行,除了要被扣除手續費之外,沒有任何保單(槓桿)的效果。
Q3.再來我們要請教碧純會計師要成立一個信託具體的流程跟做法。
A3.以我身邊的案子為例,通常我們會檢視客戶的資產,詢問他們在財產規劃的需求,配合他們實際狀況,如果有必要的話,再建議他們將部份資產做信託,我們會協助他們跟銀行做溝通,包括契約內容的審視等等,這部份也有很多民眾會直接找銀行來諮詢,但我們還是建議要找專業人士的來諮詢,例如律師審閱契約,會計師做稅賦綜合評估等等,比較不會讓原本想要藉信託來達成某方面的心願,卻帶來其他的問題。等到契約都擬定好了,就是準備跟銀行簽約,透過信託監察人的定期審視,來執行這份契約,這就大概一個安養信託的流程。
Q4.除此之外,據我所知,保單某些層面而言還可以有節省稅負的效果,是請我們的會計師來就稅賦方面簡單比較一下信託跟保險的差異。
A4.沒錯,承如恩永主持人所言,有些保單是可以有稅負的節省效果的,大家如果有收看之前玉津姐主講的受益人如何填寫單元,就知道這部份要注意的細節很多。還沒看的觀眾朋友一定要回去看喔。那我來簡單地說,保險給付可能會碰到的稅負是贈與稅、遺產稅、以及所得稅的基本稅額。
1.我們先談贈與稅。
如果要保人的保費是由父母幫忙支付的,這時候要看一年支付的金額是否有大過贈與稅免稅額(現在是244萬元),超過的話父母就要繳贈與稅。另外,如果生存年金給付的要保人跟受益人不同, 當保險金開始給付時父母也可能要繳贈與稅。
2.再來是遺產稅
遺產稅的部份是壽險保單比較吸引人的地方,因為遺贈稅法跟保險法規定,有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保險給付是不用列入遺產的。
3.最後我們談到所得稅的基本稅額
雖然上面談到死亡保險給付在符合條件下不須列入遺產,但是稅法規定,要保人如果跟受益人不同的壽險及年金保險,每一申報戶,每一年新台幣3,330萬的給付可免計入受益人的基本所得額。
舉例而言,老陳是要保人和被險人,投保壽險4000萬,受益人是兒子,它的稅賦效果就是:
(1).老陳死亡,保險給付給兒子4,000萬元,因超過3,330萬,超過的部份670萬要計入基本所得額,因為基本所得額有670萬免稅額, 如果兒子沒有其他基本所得額, 那麼670萬扣除670萬,等於拿到的4000萬完全不用繳稅。
(2)但如果老陳把保費3000萬省下來,直接拿去銀行做信託,本金給自己,利息給兒子,約定等兒子30歲開始可以每個月領3萬,35歲以後剩下的信託財產全部給兒子,但不幸在兒子28歲時父親就離開了,那麼這3000萬的本金就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繳納遺產稅。兩者比較下來,保險的稅負效果比較顯著。
Q5.談到保險,我看到玉津壽險職人頻頻點頭,好像有很多補充的,我們請玉津姐姐來說一下您認為這部份還有什麼樣的看見呢?
A5.我記得上一集碧純會計師提到,安養信託有些銀行的最低門檻是30萬,但是壽險或儲蓄險的門檻更低,以一個40歲的女性投保200萬壽險,年繳保費只要, ,繳費期間死亡,後面保費都不用再繳,而且不計入遺產,是雙重的效果,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選擇保險的原因。
Q6.但是看起來,運用信託來完成自己財產的管理是一個不可擋的趨勢,碧純會計師您怎麼看呢?
A6.的確,如果從管理費、稅賦、還有風險承擔原理來看,信託似乎沒有那麼多的優勢,但是一個工具的產生一定有它必然的原因,信託主要是為了保障委託人甚至家族的財產安全,確保這筆財產不論在生前或甚至死亡後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思地運用,也可以保障年幼孩子、失智老人、身障親人的生活權不致被身邊的人把一大筆養老金、遺產或保險金據為己有,所以透過信託跟專業人士好好溝通您心中想要的做法,會讓自己活得有尊嚴也走得很安心,這是我們一再跟客戶強調的部份,很多客戶聽到這裡,就不會直接從費用或稅負方面去做考量,他們也會把資產做分配,部份做投資理財,部份買保險,部份做信託,信託是很客製化的事,依每個家庭的需求可以來量身訂做,蠻鼓勵觀眾朋友把這信託納入一個考量,並諮詢您身邊的專業人士給您做最好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