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號,一則關於"#廣東一公司3名員工疑因講粵語被罰5000元"嘅消息
迅速登上熱搜!在廣東講粵語也要被罰款?
呢也太離譜了吧!佛山一家置業公司通知內容,三位員工違反了該公司在今年1月1日推出嘅新規定,在工作交流中使用粵語,共計被罰款5000元。
該通知引發廣東網友嘅一片譁然,質疑該公司違反勞動法。
真系奇奇怪怪…
點解起廣東唔比人講粵語?!
不過,22號下午,事件有咗最新進展!負責人刑拘!
經查,網傳嘅消息為不實信息,
系該公司負責人劉某傑,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而編造並傳播。
劉某傑嘅公司實際上只有他一人,
冇其他員工,
不存在所謂員工因講粵語被罰款嘅情況。
而家,犯罪嫌疑人劉某傑
因在多個網絡平台散播不實信息,
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網絡公共秩序,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不得唔講,炒作者系很懂流量嘅。他利用「廣東公司唔可以講粵語」呢個故事,精準地撩撥了一根敏感嘅神經——地域對立,呢亦系互聯網嘅流量爆點,只要和呢個沾邊,就能迅速奔着熱搜而去。
而事實上,炒作者也確實達到咗呢個目嘅,在通報到來之前,網上已經吵得唔可開交。方言很容易就引導至地域特徵、身份焦慮、方言式微等種種宏大議題,變成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間帶有某種使命感與崇高感嘅論辯。畢竟,方言很容易被聯想,並關聯到一地民眾最基礎嘅身份認同,一旦觸碰到呢啲,就很容易引發劇烈反彈。
對此,有網友表示,
"作為外貿強省、包容性強嘅廣東,
竟然還唔可以講白話,傳出去笑掉大牙..."、
"呢個公司在邊度開,公司就應該尊重當地文化!
並非搞地區歧視或文化衝突!
既然你不尊重請你滾,我地廣東都唔歡迎你!"
其實,有企業禁止員工講地方語言嘅事件唔喺少數,而且也並非只係發生在廣東地區。
早在2012年,蘇州一公司要求員工不准在辦公場合講蘇州話,一經查到就要被開除;13年,南昌一家通訊代理商公司向員工頒布「禁講方言令」,一個月內觸犯5次或以上者則予以辭退處理;15年,武漢一公司規定禁講方言,員工因順口講了一句武漢話被罰50元……
2022年8月初,廣東江門某公司發起倡議,要求員工在工作中和收工後,都須使用普通話。
即便在外資企業,類似嘅禁方言事件也時有發生。2022年8月,幾張微信群嘅對話截圖在網上熱傳,內容系壽司郎富力海珠城店嘅店長禁止員工返工期間講粵語,違反者會被嚴格處理。
雖然壽司郎後來在其微信公眾號發表道歉聲明,稱已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咗嚴肅教育。不過,好多網友對此並不買賬,認為壽司郎並冇對「店長要求員工返工期間禁講粵語」嘅做法明確表態。
每當類似嘅事件爆出,質疑和指責嘅聲音往往隨之而來——跟外地客戶溝通講普通話能理解,但員工之間溝通講粵語又有乜野關係呢?企業噉樣做系唔系進一步擠兌了地方語言嘅生存空間呢?或系扼殺了中國文化嘅多樣性?
更令人擔憂嘅系,在工作場合被限制講母語嘅成年人,由於大多自細開始講方言,其母語水準還算穩固,但系如果細路子在校園裡同樣被限制,只能講普通話,咁粵語傳承不就更加岌岌可危?
舊年在廣州荔灣區某幼兒園嘅「推普周」宣傳推文中,系噉樣寫嘅:孩子如出現不正確嘅發音、存在方言、土語,老師要及時糾正;孩子和老師、同學同埋父母講話時都要使用普通話;家長陪孩子講繪本故事,提高閱讀能力,請唔要忘記用普通話……
對此,有家長質疑,如此倡導系唔系曲解了國家嘅「推普」政策,扼殺了兒童學習本土語言文化嘅空間呢?
值得注意嘅系,該幼兒園也在推文中提到「推廣普通話與講方言不衝突」嘅觀點,但前後文顯得非常自相矛盾……
如果在學校要和老師同學講普通話,系屋企要和家長講普通話,甚至親子閱讀也講普通話,走向社會也要講普通話,那孩子仲有乜野機會講本地語言呢?
早在1958年,周恩來總理就曾表示:「我哋推廣普通話,為嘅系消除方言之間嘅隔閡,而唔系禁止和消滅方言。方言唔可以用行政命令來禁止,亦都唔能用人為嘅辦法來消滅。」
呢講明了,國家推廣普通話嘅初衷,系在於「人人會講普通話」,而唔系「人人只講普通話」。
關於「推普」嘅範圍,教育法規定在課堂教學時,科任老師嘅教學用語為普通話。在上課期間,師生使用普通話,呢一點相信絕大部分家長也能理解。
而《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嘅語言文字嘅自由。
在課間時間和課外時間,學生使用乜野語言溝通交流並無法律規定,呢講明立法者係為地方語言嘅使用留出咗空間。
幼兒園和中小學提出課間時間和課外時間都要使用普通話,呢顯然系在「加戲」了,實質上壓制了本地語言嘅使用空間。
推普不等於廢粵,上課講普通話,下課照講母語,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護傳承地方語言文化,呢兩者本身並不相悖。
在2018年,荔灣區教育局就曾責令轄區內某小學整改,原因系該校要求要求全體師生在任何場合都要講普通話,唔可以講地方語言。
有關幼兒園和中小學「一刀切」地加戲,唔單只係對國家政策法規嘅曲解,更系在抹殺中國各地語言文化傳承嘅可能性。
講粵語就不愛國了嗎?
除咗曲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之外,仲有啲人將講普通話和愛國掛上鈎。如白雲區某小學就曾發出一份充滿爭議嘅「推普」倡議書,入邊提到「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系維護祖國語言嘅健康、維護民族榮譽嘅愛國行動」。
有家長擔心,如此表達系唔系會誤導孩子,使其形成「講普通話才系愛國,講地方語言就不愛國」嘅想法。
要知道,愛國主義最早可以追素到秦漢時期甚至更早,漢代嘅荀悅就已經提出「親民如子,愛國如家」嘅思想。
而「普通話」嘅概念直到清末被提出,1955年現代標準漢語名稱才正式定為「普通話」,作為國家通用語言寫入憲法。
咁眾多有突出貢獻嘅歷史人物,例如近代出生於廣東、以粵語為母語嘅孫中山、梁啓超、康有為,佢哋不講「普通話」,唔通亦都唔愛國嗎?
與此同時,「講普通話才愛國」嘅觀點,其實也與推廣普通話嘅初衷大相徑庭。我哋從普通話為乜野唔叫「國語」嘅討論中便能窺知一二。
「國語」源於清末,在民國時期被法律認可,作為中國官方共同語嘅一個稱呼。
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5年舉行嘅「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張奚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提到:「為咗突出我哋系一個多民族嘅大家庭,為咗突出我哋各民族語言文字嘅平等,所以經過深入研究,我哋決定不採取國語呢個叫法。如果叫國語嘅話,擔心會被誤解為把漢語凌駕於國內其他民族之上。」因此,中國嘅官方共同語就成為「普通話」。
普通話嘅「普通」兩字,系「普遍」和「共通」嘅意思,重要嘅系其工具屬性,而唔系文化屬性。
無可否認,推廣普通話具有重要嘅意義。對於中國噉樣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擁有多民族、多語言嘅大國來講,推廣普通話有利於消除語言隔閡,促進社會交往。
對於而家嘅大人和細路來講,講普通話對於學習、生活、工作、與各地夥伴嘅交往來講,亦系非常之必要。
實際上大家反感嘅,系部分公司、學校打着「推普」嘅幌子,要求員工或孩子只講普通話,甚至視本地語言為「天敵」。
但系,本地方言和普通話,從來唔系二元對立、此消彼長嘅關係。當我哋不再能掌握地方語言時,失去嘅系觀察、感受和思考世界嘅另一種方式,更系接觸豐富多元文化嘅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