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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十分鐘 第183集 行善 = 交易?

法性講堂 22,252 lượt xem 8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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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

有人胡亂地說以錢財來造功德是一種「交易」,並認為這做法不對。到底行善是否等於交易﹖「造善業來換取功德」這概念又是否正確呢﹖

「六波羅蜜」以「布施波羅蜜」為首,龍樹菩薩指布施分為:「淨施」和「不淨施」,即清淨布施和不清淨布施。 但重點是:有進行布施便自然有功德,正如吃飯是自然會飽,布施也自然有善果。《大智度論•卷11》說明布施有三種因緣:有信、有福田和有財物,基本是要能理解布施的價值觀,知布施是好的資源和資訊;有福德因緣、有布施的對象;亦要加上有財物。以自己的身體、血肉、生命或體力作布施也是自身的一種財物,以財物布施已有經論的根據。 因為有些眾生的苦難,不能單以法布施便可幫上忙,例如飢餓之苦。 以財布施時,因為給予眾生資源或物質讓他們解困,變相自己同時間也在進行「無畏施」,讓他們可以脫離饑餓的苦。

佛陀在《大智度論》中指「眾生因何作布施」便會構成「淨施」和「不淨施」。例如為求諍勝(即與人競賽的心) 、為嫉妬、憍慢、 畏懼、名譽等布施,皆稱為「不淨施」。 反之「為道故施 (為覺悟生清淨心而進行布施) 則清淨心生,」能離一切煩惱。 若能以清淨心進行布施,不但能解眾生當下的苦,還可為自己種下涅槃解脫的正因。《華嚴經‧普賢菩薩行願品》〈普門十願〉偈誦中便有「廣修供養」,供養具還包括:「華雲、鬘雲、天音樂雲、天傘蓋雲」,這些全都是財物。〈普賢行願品〉指「我以修十願,能入不思議解脫境界」,「不思議解脫境界」便是成佛的境界。既然布施能成佛,為何眾生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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