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有理 [約翰福音研讀 - 第21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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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 蘇穎睿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5:31-47
31 我若為自己作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 然而另有一位為我作證的,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 你們曾經派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 我不接受從人而來的見證,但我說這些事,是要你們得救。 35 約翰是一盞點亮的燈,你們情願暫時在他的光中歡樂。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賜給我要我完成的工作,就是我所要作的,證明我是父所差來的。 37 差我來的父親自為我作了見證。他的聲音,你們從沒有聽過;他的容貌,你們從沒有見過; 38 他的道,你們也不放在心裡,因為你們不信他所差來的那一位。 39 你們研究聖經,因為你們認為聖經中有永生,其實為我作證的就是這聖經, 40 然而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41 “我不接受從人而來的稱讚; 42 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 43 我奉我父的名而來,你們不接待我;如果有別人以自己的名義而來,你們倒接待他。 44 你們彼此接受稱讚,卻不尋求從獨一的 神而來的稱讚,怎麼能信呢? 45 不要以為我要向父控告你們,有一位控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46 你們若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所寫的書曾論及我。 47 你們若不信他所寫的,怎能信我的話呢?”
日期﹕ :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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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市播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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