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
利未記8-10章;太27:57-66
第8章: 本章記載亞倫及其兒子承接聖職之禮,整個禮儀包括十二個步驟:
(一) 被神選召;
(二)用水潔淨;
(三)穿戴聖服,包括內袍、腰帶、外袍、以弗得、胸牌、冠冕;
(四)用油膏抹一切器皿;
(五)將膏油倒在祭司頭上;
(六)以公牛獻贖罪祭,並且以血潔淨祭壇;
(七)獻上第一隻公綿羊做燔祭;
(八)獻上第二隻公綿羊做承接聖職之禮,血抹在右耳垂、 右手大拇指、 並右腳大拇指上,用膏油和壇上的血彈衣服上;
(九)接著獻搖祭;
(十)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衣服上;
(十一)吃承接聖職之肉與餅;
(十二)七天晝夜住在會幕門口。
在上述的步驟中,很關鍵的一步是以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這表明他們被潔淨,分別為聖,耳朵要聽神的話,手要作神作的事,腳要走神的路,就是整個人要為著神。
事奉的人不只是個會作的人,更該是個會聽的人,因為一切的事奉都是從聽見神的話開始的。耳朵得以成聖能聽,手腳才會得以成聖能行;耳朵的聽見是正確的,手腳的行動才可能是正確的。 今天在教會中的服事,我們是否在神面前作個有耳可聽的人呢?
第9章:本章記載亞倫及其兒子經過承接聖職的過程之後,到第八天,開始執行他們的職責,為百姓禱告、獻祭,祝福。
亞倫承接聖職之後,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先為自己獻贖罪祭,又獻上燔祭; 接著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素祭、平安祭。
摩西和亞倫兩次為百姓祝福。第一次是獻祭之後,站在祭壇向百姓舉手祝福。 第二次是先在會幕裡朝見神之後,出來再次祝福。 這時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 百姓就歡呼不已,俯伏在地敬拜神。
關於耶和華的榮光顯現,在摩西立起會幕時曾顯現,後來在所羅門獻聖殿時也顯現。這都是肉眼可見的榮耀顯現。但更重要的是神在十字架上彰顯的榮耀,看似是羞辱,實則是最榮耀的顯現。主耶穌將上十字架看作是得榮耀的時刻(約12:23)。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他就如祭物被聖火完全焚燒獻給了神。每當我們仰望十字架時,也當滿心感謝神,俯伏敬拜神!
10章 拿答、亞比戶獻凡火被擊殺
在前面整個承接聖職的過程中,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做的(八4、5、9、13、17、21、29、34、36);第九章亞倫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的(九10、21);現在到了亞倫的兒子這裡,卻悄悄地出現了一件「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的事:拿答、亞比戶冒失地「盛上火,加上香」,自作聰明地進入聖所,「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1節)。
獻祭的條例是,每次燒香,必須用祭壇上的「聖火」 來點。 拿答和亞比戶卻不用祭壇上的「聖火」, 而用「凡火」,這「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結果是死在神面前。
「聖火」 代表我們的事奉, 乃是出於於神的; 「凡火」 就是俗火, 乃是出於人的智慧、意見、喜好,所以不蒙神悅納。
神為何對拿答、亞比戶這樣嚴厲呢?
當神要在人中間做一件新事的時候,對第一次錯誤通常都是立即追討,比如在大衛時代,手扶約櫃的烏撒當場被擊殺(撒下六7);在初代教會,欺騙聖靈的亞拿尼亞夫婦被擊殺(徒五5)。神這樣做,是讓我們看到「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神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越親近神,神就越管教。因為神要借著管教自己的兒女,讓世人認識祂的聖潔和榮耀(申二十八37、46、63)。
越親近神,神的要求越高。「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十二47),所以「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越親近神,也越認識自己的罪。先知以賽亞見到神,承認自己「是嘴唇不潔的人」(賽六5);使徒保羅到晚年的時候,承認「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事奉神是一件榮耀的事,也是一件嚴肅的事!神是輕慢不得的。 在教會中的服事中,我們是否存敬畏的心,凡事查驗主的心意(羅十二 2)?
太27:57-66
本段經文要突出體現兩點:第一,主耶穌的身體確實是被埋葬了,第二,墳墓看守得很嚴。以此向我們見證:神的兒子、基督、我們的主確實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並且他也確實被埋葬了。
埋葬主耶穌的,不是約翰也不是彼得,不是耶穌的門徒中的任何一個人,而是亞利馬太人“約瑟”。聖經說:“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57)。這句話將我們引向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以賽亞預言說:“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53:9)。果然,主耶穌被埋葬在了財主的墳墓裡。
我們在約瑟身上也看見生命被改變的美好見證。約瑟曾經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的門徒,而現在,他卻獲得了勇氣。可見,主能在一瞬間改變人心,使那些曾經軟弱無力的人,變得剛強壯膽。如果約瑟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時,能夠如此勇敢,那麼今天,當基督已從死裡復活,我們的心中豈不是應該以同樣的熱情來榮耀他?
再看那些婦女,她們跟隨主到十字架下,到墳墓旁邊。 這些婦女代表平凡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徒三 15)。 但願我們也跟隨主到底。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親眼看到耶穌死了埋葬了,他們還不放心,怕門徒偷走耶穌的身體。於是派了兵丁看守墳墓,並用印封了石頭。他們這樣做,恰恰可以證明三天後主的復活是真實的。神仿佛故意讓他們參與其中,以此讓基督的榮耀更加顯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