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章節雖然並非大考常見的考點,確是我們日常生活觀察政府決策時,帶領我們快速掌握輪廓的工具。一個政策從無中生有,大抵得經歷「確定政策問題」➨「政策規劃」➨「政策合法化」➨「政策執行」➨「政策評估」五大階段。
一、確定政策問題:誰來決定政策問題,在傳統的官僚體制當中,多半為當權者本人及其幕僚。但隨著審議式民主的精神逐步落實,近年來民眾可以利用國發會開發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對關注的議題連署,要求政府機關正視。此外,辦理監督政府第四權的媒體,也能透過報導關注特定議題,形塑輿論,進而影響當權者對於政策制定的想法。
二、政策規劃:在此階段,政府機關多半會召開公聽會廣徵民眾想法,也會釋放草案消息給媒體試試水溫。規劃本身是一個流動性的歷程,除了根據科學方法,更需顧及民眾的感受,因此反覆修正純屬正常。而規劃出的方案也不見得為唯一解,通常會提出各種版本的方案進到下一個合法化階段。
三、政策合法化:合法化的目的是讓方案成為具有公權力、強制力的法規、命令。在此切記,權責機關不盡然為民意機關(立法院、議會、代表會),也有可能在母法已經授權行政機關自行訂定相關命令的情況下,由行政機關做細部的規畫。至於在國會,爭議性議提的合法化階段通常會涉及到政黨協商,透過黨團彼此的利益交換與讓步妥協,加速法案審議的進度。
四、政策實施:進到政策實施階段,除了要編列預算經費因應,更需確認權責機關。此外,為了讓執法者與民眾熟悉新政策的內容,通常也會透過臉書、電視廣告、現場勸導等方式,來進行「政策順服」。然而,有些政策的實施並不會如執政者想像般順利,例如違建都更就時常遇到肉身擋怪手、身綁瓦斯桶等阻力。
五、政策評估:其實,政策評估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從確定政策問題開始,便有一系列的評估,包括各種開發案的環評、政府辦理的民調、民意代表會同行政機關首長的現場會勘等,都在進行滾動式的評估工作。而面對政策運作中的好與壞,也會有持續、修正、重組與終止等不同的做法。主要會更具經濟性(開銷是否划算、有無浮報浪費)、效率(投入的經費與產出的效果是否失衡)、效能(是否有解決當初要因應的問題)、公平(是否圖利了部分的人而侵害了少數者的權利)。
文官體制方面,主要分為政務人員及事務人員,前者透過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後者則是經過考試院的國家考試錄取後銓敘任命,自然雙方所負的責任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