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離婚財產 #分房產
(個案)
一對夫妻結婚買房,老公的母親支付頭期款200萬,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貸款由兩人自行處理。
五年後離婚
雙方協商時,老公表示應先扣除200萬的贈與,才能算剩餘財產分配。
因那是母親的積蓄,不可算入,雙方和平落幕。
(討論觀點)
1. 據永慶房產集團根據內部成交資料,觀察台北市近一年由父母幫助子女購屋的成交案例,總價多落在2,000-3,000萬之間。
2. 父母協助子女購屋除了減輕子女的購屋負擔,有部分也是運用每年贈與稅220萬的免稅額贈與子女,以達到資產配置的目的。
3. (2023)從過去到現在,不少年輕首購族是透過父母出資贊助自備款來買房,隨著房價高漲,買房負擔越來越重
4. 台灣常見的父母幫忙出資3成首付款來看,平均支出即高達約3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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