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二(5 日)獲裁定部分勝訴。終院 5 名法官,以 3 比 2 裁定香港須有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有關命令暫緩兩年生效。至於岑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屬違憲,則被終院一致駁回。
終院 3 位法官為何認為同性伴侶須有替代法律框架?現時制度欠缺相關框架,如何影響同性伴侶的私生活?至於同性婚姻,終院又以甚麼理據駁回上訴?《基本法》保障的婚姻權利,應如何理解?《法庭線》今集 Podcast,同大家講講「岑子杰終極上訴」「發生咩事」。
分段內容:
00:00 引言
01:27 「岑子杰案」背景
02:19 原審法官裁定岑子杰敗訴
03:08 同志過往多以「斬件式」提覆核爭權益
03:55 上訴庭同樣裁定岑子杰敗訴
04:50 終審法院 3:2 裁定岑子杰部分勝訴
05:40 針對同性婚姻,終院一致駁回
08:13 三法官支持須有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11:50 兩法官反對替代框架
13:05 社會各界回應
17:23 其他性小眾平權案件
19:18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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