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來到第65條,問的是:「怎麼說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而受造的?」
這其實是什麼意思?意思是人,無論在理智或意志兩方面,皆走向天主。
理智教我們去認識,最終認識什麼?原來有一個原則,就是認識真理、真相、尋真,這就是理智裡很執著的,不論這真相或真理是多麼艱深,甚或到最後亦未必找得到,但人總是在內心深處,希望知道真理、真相,而惟一真的那一位便是天主,因為一切皆來自祂。
意志叫我們愛慕,愛慕什麼?更好的,這個我之前已提及好幾次。譬如我們選擇時,在超級市場購買東西,我們會選購更好的一件,無論「更好」是指「更便宜」,或「更美味」,不論是什麼原則。但原來抽象而言、抽空而言,每一個人的原則都相同,就是揀選他認為更好的那一份。我們在不斷的揀選當中,最終會走向天主,揀選祂,惟有祂是好的,不是最好,而是「惟有祂」是好的,因為只有祂是美善的,其他一切才會美善的存在。
所以我們的理智趨向「真」,意志則趨向「善」。這就是天主按照祂的肖像創造我們,在我們的人性當中呈現出來的。既然如此,我們說「每個人都有位格的尊嚴」,意思為何?就是天主與我們建立親密的你我關係。這一份尊嚴來自天人關係,於是人「不只是一個物品」,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一個人」,因為天主尚且如此尊重人,何況人對自己,以至對其他的同胞呢?所以引申出,我們不能視人如物質,不可以利用他人,要尊重人,不能當他「妹仔咁使」,要有一個尊重,如薪水、休息時間等等,這些都是由那裡引申出來。另外,也別視自己如物品,如不能出賣自己的肉身,有些行業是十分可惜的,需要出賣自己的肉身,當自己是一件物品讓他人使用我們,這也是不對的。
各位兄弟姊妹,讓我們在肯定我們是天主的肖像時,也有一份彼此的尊重,也同樣尊重自己,來看見天主在我們每人身上的愛。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66條:怎麼說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而受造的?//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受造,就是說:人能自由地認識及愛慕自己的造物主。在世上的受造物中,人是唯一享有以自身為目標的存在,這是天主所願意的,只有人奉召在知識和愛情上,分享天主的生命。由於人按照天主的肖象而受造,每個人都有位格的尊嚴:他不只是一個物品,而是一個人。他能認識自己、自由地奉獻自己、並與天主和其他的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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